台南市任姓男子搬離租住處,卻未將他養的柴犬帶走,雖人去樓空,但因租約尚未到期,房東進屋查探後不敢妄動,但有留下一些狗飼料,1個月後房東再去查探,卻見柴犬被活活餓死,死狀極慘。檢方將狠心飼主任某查獲,認定違反動物保護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動保處長李朝全表示,虐狗時有所聞,但把狗活活餓死實在太過份,中型犬若斷糧缺水,4、5天就可能送命,若有水喝,勉強可撐1星期,總之讓狗餓死就是不應該。
任男在台南市永康區租屋,租期到去年6月,去年5月,因他一直未交房租,又無法聯繫,翁姓房東會同里長、警察去查探,發現除了原有家具外,其他物品已搬空,只剩1隻柴犬被關在陽台。
當時小柴犬很有精神,還四處走動,房東無法判斷任男會不會再回來,遂留字條通知任男,並為柴犬留下飼料。
因任男都沒回音,房東6月中旬再去查探,先前活跳跳的柴犬竟已活活被餓死在陽台,地面上只殘餘一層毛皮和部分骨骼,嚇得緊急通知動保處。
動保處人員經錄影存證後,將任男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傳不到任男,對他發布通緝,並查獲到案。
辯請人照顧 卻講不出名
任男辯稱,他無力繳房租才搬走,走前有委請友人協助照顧狗狗,但他卻說不出友人的真實姓名及年籍,檢察官不予採信,認定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