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書指出,張男在民國101年受託銷售林女位於台北市林森北路房地及兩個車位,涉嫌暗中找朋友陳姓男子當假買方,騙走賣家的授權書、印鑑等證件資料,從中詐騙價差120萬元。
真買家受騙上當,不料交屋後,卻發現車位與當初談好的不一樣,回頭找張男理論。張男再找陳男假裝是賣家承諾賠償百萬元,但事後卻沒付完尾款,真買家憤而報警。檢方依詐欺、背信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張、陳。
檢方起訴書指出,張男在民國101年受託銷售林女位於台北市林森北路房地及兩個車位,涉嫌暗中找朋友陳姓男子當假買方,騙走賣家的授權書、印鑑等證件資料,從中詐騙價差120萬元。
真買家受騙上當,不料交屋後,卻發現車位與當初談好的不一樣,回頭找張男理論。張男再找陳男假裝是賣家承諾賠償百萬元,但事後卻沒付完尾款,真買家憤而報警。檢方依詐欺、背信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張、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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