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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憲法法庭:大選可延後

中央社/ 2014.01.24 00:00
(中央社曼谷24日綜合外電報導)泰國憲法法庭今天無異議裁定,預定2月2日舉行的大選,選舉委員會有權延後舉行。反政府示威抗議民眾反對2月2日舉行大選。

泰國總理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先前宣布提前舉行大選,試圖藉此化解反政府示威抗議危機。

選舉委員會先前表示,可能發生暴力事件以及部分地區無候選人登記參選,意味大選應該延後舉行。但盈拉政府堅稱,政府無延後大選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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