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 可設停損點及求償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4年1月24日電)網路交易已成常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契約規範4月中旬上路,倘密碼被盜用,得通知止付,設停損點;若是業者疏失造成,可要求賠償。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兼顧第三方支付業者發展,經濟部研擬「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已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決議通過,預計4月15日上路。
草案重點有六,一、「第三方支付業者應於契約載明包含可以使用的支付工具、收費(項目、方式及標準)、支付流程、支付帳戶款項提領方式等,如有價金保管機制,應一併說明」。
二、「第三方支付業者應就消費者之支付款項提供金融機構提供之足額履約保證或全部交付信託之任一保障措施,並揭示於服務網頁明顯處」。
三、「支付發生錯誤時雙方的責任及提供消費者之必要協助與處理方法」。情境有二,首先是可歸責於業者時,必須立即更正錯誤,例如改正付錯的款項或不正確資訊,並要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其次是消費者造成的錯誤時,業者也要幫助消費者改正錯誤。
四、「消費者及業者應於知悉其帳號密碼被冒用後之處理機制與損失負擔方法」。消費者獲知密碼被盜用,可立即通知業者暫停尾款給付;若是業者疏失造成,可要求賠償,讓消費者在現實舉證不易下,至少可設停損點。
五、「第三方支付業者應載明消費爭議採用之申訴及處理機制、程序及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等相關聯絡資訊」。
六、「消費糾紛發生時,第三方支付業者不得約定僅以其所保存之電子文件,作為認定相關事實之證據」,確保消費者更多完整解決爭議的機制。
但陳星宏也說,目前台灣的第三方支付業者有支付連、輕鬆付、歐付寶、藍欣及紅陽等,相關規範限於在台市場的台商業者,中國大陸的第三方支付業者,須經兩岸協商機制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