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方強制標示 須循WTO規範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14年1月24日電)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談判代表蕭振寰今天表示,WTO要求會員,複方食品添加物若要強制標示,需提科學證據。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複方食品添加物應查驗登記與透明標示問題,行政部門以修法恐造成WTO(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障礙,甚至修法過嚴,他國可對台灣課以傾銷稅等問題,要求主管部會說明。

蕭振寰表示,這個議題無關傾銷稅,不會有傾銷稅問題。

他說,WTO不會介入食品安全管控,但要求會員訂定技術性法規時,程序上須有通知義務。實體部分,深度加工複方食品添加物若要強制標示,須提科學證據,否則可能會發生問題。

蕭振寰表示,已列管799種單方添加物,如果複方添加物也應管制,須提科學證據。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說,單方添加物一定要登記,複方添加物希望採登錄制,後續會建立資料庫,隨時確認複方添加物是否有危害人體物質。如果有交互作用,就會從資料庫剃除,這是較好方法。

她說,「查驗登記」須取得許可證,以藥品許可證而言非常耗時,需4到6個月,添加物要花4到6個月取得許可證,對廠商而言耗時,會造成貿易障礙,「沒有一個國家這麼做」,希望採「登錄制」。

姜郁美表示,若依修法內容,執行上廠商的配合與稽查員稽核會有非常多困難,希望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期、實施進度及製造廠定義,這樣較圓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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