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運動成員因參與要求政府官員公佈財產的小規模抗議活動,而可能被判最長5年徒刑。官員公布財產被視為重大的肅貪改革。
遭趙常青解聘的律師對記者說,審訊開始後,幾乎立即中斷。律師說:「解聘律師是被告的戰術性選擇,因為這是中斷審判的唯一方法。」趙常青有15天時間另找律師。
趙常青是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學生領袖,因持續參與民主活動,自1997年以來服過2次共8年的刑期。
新公民運動成員說,自2013年以來,有20至40名參與這個團體的維權人士被捕。其中3人因在網上張貼手持標語牌、要求官員公布財產的照片,而在江西省遭到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