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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行李炸彈犯 胡宗賢重判22年

自由時報/ 2014.01.23 00:00
企圖製造災難 放空期貨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李忠憲、黃邦平/綜合報導〕國內首宗高鐵「行李炸彈」案昨宣判,新北地院認定,律師胡宗賢與共犯朱亞東在高鐵列車及立委盧嘉辰服務處,共放置四個裝有爆燃物、毒氣裝置的行李箱,企圖製造社會災難,放空摩根台指期牟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胡廿二年徒刑、朱十二年,並沒收兩人炒股帳戶中的兩百四十五萬元。

胡、朱均出庭聆判,胡面無表情,朱身體微微顫抖,宣判後還押看守所;胡的委任律師郭盈蘭說,判決過重將提起上訴。

新北地檢署表示「尊重判決」;盧嘉辰指出,希望未來法官能維持重判,才有殺雞儆猴的效果。

雙炸共犯 朱亞東判12年

合議庭認為,胡身為執業律師,卻放置具有高危險性的爆燃物、毒氣裝置在行駛的高鐵列車上、以及人群往來的街道旁,罔顧民眾生命安全,企圖引起恐慌,再藉期貨獲利,惡性甚重。

判決書指出,胡宗賢涉恐嚇案被新竹地檢署起訴,心生怨懟,認為社會財富被少數企業家掌握,加上對股票、期貨事務熟稔,意圖製造災難報復、牟利。

去年二月起,胡宗賢憑著曾就讀物理系的知識,參考書籍及上網,詳列「高鐵」、「翡翠水庫」、「一○一」、「鴻海及其董事長郭台銘」等目標、犯案時間與逃脫、湮滅證據等手法,再以每月十萬元高薪,找計程車司機朱亞東合作。

四月十二日,兩人於載有一千零廿二名乘客的高鐵列車與盧嘉辰服務處,共放置四只可爆燃、釋出毒氣的行李箱,除瞄準台北車站,並偽裝總統馬英九名義,欲將「行李炸彈」透過盧嘉辰轉交給郭台銘。

法官:罔顧生命惡性甚重

胡並拿出將近一千五百萬元放空摩台指五百口,所幸因點火裝置故障、油氣濃度過高等因素未燃,胡炒作的期貨不跌反升,慘賠一千兩百萬餘元,炒股帳戶內僅剩兩百四十五萬餘元。兩人逃往中國兩天後被中國公安逮捕,遣返後起訴。

法院審理時,胡宗賢辯稱,行李箱絕對不會爆炸,是模仿電影「V怪客」劇情恐嚇,無殺人意圖,更沒操控期貨;朱亞東堅稱不清楚行李箱內容物。合議庭依專家、醫院鑑定等證據認定,胡犯案時辨識能力未下降,而行李箱可能引燃,確有殺人犯意;朱從種種跡象已明瞭胡的計畫,卻選擇繼續犯案,因此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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