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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台灣」 監委:有悖一中各表

自由時報/ 2014.01.2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邱燕玲/台北報導〕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行政院,認定政府出版品對我國國號及對中國大陸稱呼,「多有誤用情形」,應當改善;提案監委葛永光說,現在藍綠交集我國國號為「中華民國」,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也指台灣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因此官方文書、出版品自稱國號以用「中華民國」為宜。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回應表示,行政院會按照監察院的要求,督導各部會檢討改進。

糾正案文提及,政府未依規定,出版品以「台灣」稱呼本國國名,以「中國」稱呼大陸地區,「不但有悖『一中各表』政策立場,更混淆民眾對國家的認知」,所以提案糾正政院,昨經監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審查通過。

葛永光指出,去年四月接到陳情,指我國名稱依憲法仍為中華民國,質疑文化部文資處「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向前行」裡有一表格,用全名或簡稱稱呼他國,如美國、英國、中國等,自稱卻用台灣,而非中華民國;經查近兩年行政院及轄屬各部會出版品,大多有相同問題。

葛永光查知,行政院院會九十九年四月十九日,通過外交部提報「我國在國際場合(外交活動、國際會議)使用名稱優先順位簡表」,依序為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台灣)、台澎金馬、中華台北;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方式,則為中國大陸或大陸、北京、中共當局等。

葛永光表示,近年國人進行國內外交流,國名到底要用什麼名稱讓人困惑,衍生爭議與討論。他認為,「台灣」是日常口語,他與人交談或參加會議也很常用,建議政府研究一套能凝聚國人共識,也能走出去呈現國家人格的戰略或方案,以便在國際上,即使是用「台灣」,也不會被外國聯想是「中國的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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