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刊登在「官方公報」(Official Gazette)的規定,這項措施准許「居住在古巴的古巴人」,使用不動產當局所提供的不動產租賃服務,但規定古巴人不能租賃物產作為國際學校、新聞機構和非政府組織(NGO)之用。
根據「叛逆青年日報」(Juventud Rebelde)報導,租賃的物產將可使用在住屋、辦公室、商店和倉庫之用。
截至目前為止,只有機關或外國居民,才能從古巴的不動產機構租賃物產,而這些情況不是國營之用就是合資企業。
在舊哈瓦那(Old Havana)賣T恤的43歲男子艾斯皮諾沙(Grisel Espinosa)說,「這很棒,目前為止,人們有錢也無法透過不動產機構租到房子。」
38歲、賣飾品的波傑斯(Illinois Borges)說,他喜歡這個計畫,因為「如果你有個好點子,就可以去租個地方,即使是個很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