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今天晚間轉發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微博的上述訊息。
北京一中院指出,王功權承認與許志永一起策劃、煽動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他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刻反省。北京一中院「依法對王功權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
北京警方去年9月中旬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理由,刑事拘留王功權,並在去年10月20日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53歲的王功權被拘前曾與大陸媒體人笑蜀連署公開信,要求官方盡快釋放法律學者許志永和其他因為參與「新公民運動」而被拘禁的人士。
王功權與許志永都是原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成員。公盟研究中心在2009年遭北京當局以偷稅漏稅為由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