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台北富邦銀行公告取得不動產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嘉義市西門段八小段23地號建物:嘉義市蘭井街465號2樓12.事實發生日:103/1/22~103/1/22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24.67平方公尺,折合7.46坪建物面積:282.77平方公尺,折合85.54坪交易金額(新台幣,以下同)5,645,64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洪主民與本公司關係:本公司經理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1)選定原因:現有業務單位承租(2)原取得日期:95年1月5日(3)原取得價格:365萬元(4)原交易對象: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約定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議價價格決定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總金額5,645,64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劉詩愷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6)北市估字第000103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自用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3年1月22日22.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3年1月22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5,645,640元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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