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在年節前針對應景年貨加強抽驗把關,科長林冠蓁表示,共抽驗年糕粿類、竹笙、金針、水產禽畜產品等39件,有16件不合格,已要求違規業者下架,查證屬實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水產品檢出不合格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
圖說:抽驗年糕粿類、竹笙、金針、水產禽畜產品等39件,有16件不合格,已要求違規業者下架。(圖/記者黃村杉攝)
林冠蓁指出,16件不合格產品中分別是10件「竹笙」及5件「金針」產品二氧化硫超量、另1件「石斑魚」檢出禁藥孔雀綠。衛生局提醒民眾,二氧化硫能夠破壞酵素的氧化作用,使食材不易褐變,有助於保存之功用,因此常被用來作為食品之漂白劑,但由於二氧化硫會以亞硫酸鹽存在於食品中,對人體有危害性。
另孔雀綠常被違法使用於養殖水產動物,可防止水產動物受到寄生蟲、真菌和原蟲的感染,孔雀綠會毒害實驗動物的肝臟、引致貧血和甲狀腺異常、影響胎兒成長以及使實驗鼠的肝臟引發腫瘤。呼籲民眾謹慎選擇商譽良好、完整包裝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