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炸案 朱亞東早知犯案細節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2日電)新北地院今天判決朱亞東12年徒刑。合議庭認為,朱亞東早已明白胡宗賢計畫,卻貪圖高額報酬未曾阻止,並試圖推託遭恐嚇。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高鐵和立委服務處炸彈案,今天依共同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被告胡宗賢有期徒刑22年,另一名被告朱亞東則判處12年徒刑。

合議庭認為,計程車司機朱亞東因貪圖胡宗賢每月給予新台幣10萬元報酬,竟不辨是非,配合胡宗賢策劃各項犯罪細節,且從種種跡象顯示,朱亞東早已明白胡宗賢的計畫對社會大眾產生危害甚大,卻未曾停止或阻止胡宗賢犯案,反而屢屢協助胡宗賢策劃各項細節。

判決書指出,朱亞東犯後還否認與胡宗賢有何犯意聯絡,更多次託詞遭胡宗賢恐嚇、脅迫,逼不得已配合胡宗賢指示,試圖營造別無選擇的困境,藉此淡化罪責。

法官認為,但朱亞東並非策劃主嫌,惡性難以與胡宗賢比擬,因此今天依共同殺人未遂等罪嫌,判決朱亞東1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