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新股權利證書暨上市日期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一、本公司合併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101年6月22日、101年8月14日及101年10月29日董事會、及101年10月1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2867號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03年2月5日(星期三)先行以新股權利證書上市買賣。二、茲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原已上市股票:普通股 1,349,466,70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共計新臺幣13,494,667,010元。2.本次增資上市股票:普通股221,123,877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2,211,238,770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5,705,905,780元。3.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股票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第4項規定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5.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三、新股權利證書劃撥及上市:合併增資基準日訂於103年2月1日,適逢農曆新年假期,本公司將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03年2月5日先行依規定以新股權利證書上市買賣,並直接劃撥至股東之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發放,股東不得請求交付新股權利證書。上開增資新股權利證書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為普通股並採無實體發行(原已掛牌之新股權利證書同時終止上市)。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