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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康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換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21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1/212.減資基準日:102/12/12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擬具股票全面換發作業辦法,並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式」之相關規定制定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劃。二、本次換發股票總股數、每股面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1)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27,51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275,130,000元 (含私募普通股3,238,000股)。(2)本次減少資本165,078,000元,銷除股份:普通股16,507,800股(含私募普通股1,942,800股),用以彌補虧損。(3)減少資本換發股票後股份總數為11,005,200股(含私募普通股1,295,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110,052,000元。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包括私募股份)。(4)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新股400股,即每仟股銷除減少600股,減資比率為60.00%,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減資後之股票面額以現金支付之,其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以現金認購之。(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三、為配合上述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茲定股票換發日程如下:(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3年02月14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3年02月15日起至103年02月24日止。(3)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3年2月13日起至103年2月24日止。(4)股票換發基準日:民國103年2月19日。(5)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期:民國103年2月25日。(6)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期:民國103年2月25日,自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原櫃檯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四、換發之程式及手續:(1)本公司已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者,請於103年2月14日(含)前將現股送存入 貴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即可,未能在上述期限前送存集保帳戶者,請於新股掛牌日後持現股之舊票、原留印鑑章至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3年2月25日起,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檔案、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原留印鑑章至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4)股票換發地點: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五、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六、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3/02/19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3/02/25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9710000股、88.23%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如有未盡事宜及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而有所變更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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