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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案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21 00:00
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計新台幣400,000仟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0620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E603080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限區外生產) 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限區外生產)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E601010 電器承裝業(限區外生產)F401010 國際貿易業研究、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發光二極體磊晶片、晶粒、模組、系統及應用零組件。2、太陽能發電模組。3、兼營上述產品相關之技術服務業。4、兼營與前述產品相關之國際貿易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為291,198,444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911,984,44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善化區大利三路5號。(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91年1月4日,第15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2年6月25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之資本額為新台幣3,311,984,440元,分為331,198,444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發行股份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除保留15%由員工認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辦理公開申購。其餘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每股以新台幣14.5元發行。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增資計劃概要:償還銀行借款。(十)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十一)主辦承銷商: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二)代收股款之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南科園區分行。(十三)股款專戶之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永康分行。(十四)股款繳納期間: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103/02/17~103/02/21。(十五)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新股股款繳納憑證預計於103年03月05日上市交易。(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3)索取方法:請親洽或附回郵索取,或透過網路取閱(http://mops.twse.com.tw/)。三、相關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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