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認購62.5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計得認購普通股62,500股,並以發行新股為履約方式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1月08日金管證一字第100053285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二、本公司於103年01月21日首次受理申請認購計62,500股,發行之新股自103年01月27日(星期一)起以普通股上市買賣。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發行。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TEL:(02)2586-3117)。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