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1/212.公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2年12月份背書保證申報資訊背書保證之公司: 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對象:樺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 更正前:0(仟元) 更正後:11,344(仟元)實際動支金額: 更正前:0(仟元) 更正後:0(仟元)8.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