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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視野:12年國教國中原住民族語文課程 應列為必選修課程

立報/本報訊 2014.01.20 00:00
■王雅萍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9年頒布,台灣原住民族各族語言是已列入加護病房的瀕臨危急語言,根據全世界復振族語最成功的紐西蘭毛利族的經驗警語:「失去一個語言,只要一個世代;復振一個語言,至少要三個世代以上。」雖然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已經展開瀕危族語的搶救計畫,搶救台灣原住民族語言,學校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一個燃點,教育改革極需重視此議題。

有關原住民族語文教育的權利,依據聯合國人權宣言及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和第11條,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國家應依原住民族之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權,以發展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文化。《原住民族基本法》第7、9、10、12、30 條,保障原住民族教育、語言、文化及媒體權。特別是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1條:各級政府對學前教育及國民教育階段原住民學生,應提供學習族語、歷史及文化機會。

但是各地國民教育本土語文輔導團的原住民族語輔導員回報顯示:目前國中和高中都未正常開課,特別是非原住民地區國民中學經常都未正常開課。其中新北市原住民語輔導團排灣族波宏明老師和桃園復興鄉泰雅族蘇佐璽校長皆指出:原住民族學生升高中、大學,依法需通過族語能力認證才給予升學加分優待。但是目前國、高中階段,族語如未納入必修(選)課程,政府喪失對原住民族的誠意、善意、友善的態度,實有違法之嫌。

依據統計都會區原住民族人口數趨近全國原住民族總人口50%。根據筆者多年訪視北北基都會區原住民族語言巢經驗顯示,如僅納入國、高中的選修或社團等,則都會區各校學生各年級或各班人數少因素無法成班或成立社團而未開課,因而喪失學習族語之受教權及升學加分之權益。再根據原民會原住民族教育統計顯示,族語課程國、高中學校幾乎位列入選修課程,成立族語社團之學校,寥寥無幾。因此雖然政府設置國、高中原住民學生升學加分優待辦法,通過族語能力認證考試,取得加總分35%優待。然而國高中課程並未相對開設相關族語學習機會,設置加分機制卻無實質課程,造成北北基都會區原民學生升學瓶頸。

過去因為國家單一語言的同化政策,不論是原鄉或都會目前國高中原住民學生家長都是族語失語世代,50歲以下家長族語能力弱化,家庭已失去傳承族語功能,原鄉與都市皆然。目前各縣市原民會為協助原住民學生通過族語能力認證考試,皆以非正常教學的族語認證加強密集班補救,造成族語學習工具化。

依據原民會語言科統計:目前擔任各級學校族語教學的師資約1千人,取得族語教學支援人員資格者近5千人,通過族語能力認證考試者約近1萬人。針對未來族語教學師資來源不乏。其實國小階段實施必選已超過10年蓬勃發展,搶救績效多元且卓越,卻因中學階段並未繼續實施族語教學而全功盡棄。筆者訪查國高中現場教學成果,族語教學絕無學習負擔,反而增強民族文化認同與提升尊嚴自信心。學校曾經扮演扼殺族語的國家機器,未來12年國教應秉持課程一貫的精神,在國、高中的學校教育更積極納入必修(選)課程。

(政大民族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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