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揚實業:100%轉投資之子公司請求融資借款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3/01/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揚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1819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100%轉投資之子公司融資借款新台幣60,000仟元,作為購地之部份資金來源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5.計息方式:無息借貸6.還款之:(1)條件:出售可移轉容積土地或投資案可分得利潤回收,即可償還本公司(2)日期:期限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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