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次長蕭家淇20日受訪時表示,不動產實價登錄自2012年8月1日實施後,截至今年1月16日為止,共有71萬5千多件申請件數,其中,由地政士代為申報的件數超過9成;若「地政士法」覆議案通過,等於回復原本的規定,也就是地政士只要登錄房價有誤,一旦被檢舉或糾正,就會遭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
不過,針對地政士公會的諸多疑慮,蕭家淇表示會研議修法,如果是由權利人提供地政士不實的申報資訊,將予以地政士免責。他說:『(原音)若覆議案通過,會提一些修法。不可歸責地政士的部分,譬如說如果是權利人提供不實資料,讓地政士去申報,不可歸責地政士的部分,我們是研議修法給他免責,避免地政士公會有很多疑慮。』
但是蕭家淇也強調,法律原先規定地政士若配合建商炒作房價而故意申報不實或是申報不實的累犯,將送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處以停業或除名,這項處罰不受覆議案影響。
蕭家淇說,當初是立委提案修正「地政士法」,內政部從頭到尾都表達反對立場,並在立委初審時提供書面意見,認為此舉將影響實價登錄平台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