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玫在前年潛逃到英國之後,國防部發布通緝,並且函請外交部註銷葉玫護照,但隨後沒有進一步消息,直至去年12月葉玫被英國移民署官員送往遣送中心之後,情勢朝有利情勢發展,外交部駐英代表處密切與英方連繫,不但掌握進度,還不時提供資料說明。
據了解,葉玫相當聰明,在這約一個月的時間內,多次「適時」出現狀況,拖延英方的遣返,例如表示身體不舒服,或一度說願意見駐英代表處官員,但最後又不見;數天前,她對英方表示已做好回台灣準備,沒想到就在遣返前一天,又改口說台灣司法不公,不能回來,連英方都覺得她有點「情緒」問題。
特別是葉玫對英方提到台灣有死刑,回去會被判死刑,外交部本部及駐英代表處在第一時間,提供國防部的說明,所涉刑責是5年以下,絕非死刑,讓英方信任台灣。
繼林克穎案,台英簽署司法互助之後,這次也順利把葉玫遣返回來,外交部前線立功,台英互助紀錄再添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