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官員指出,因應軍審法修正,相關案件已全數移交司法單位,軍方也將葉玫案相關案卷移送台中地檢署接續偵辦;因此,葉玫遣返後,將由台中地檢署派員帶回。
官員說,葉玫是軍事情報局專業軍官班出身,民國九十九年才以少尉畢業任官;葉玫雖已升上中尉,但事發時還只是見習官,未接觸機密業務。
二○一二年六月十七日至二十四日,葉玫申請到泰國旅遊,不料,直到二十五日仍未到局內報到上班;軍方經過多次聯繫未果,依規定發布離營通報、函請軍檢發布通緝,並將葉女撤職停役。
逃亡562天 面臨5年以下刑責
軍檢在同年六月二十九日發布通緝,若以今天遣返回台到案計算,葉玫在外逃亡天數總計長達五百六十二天。
軍方之前指出,葉玫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三十九條的「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職責」罪嫌,將面對五年以下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