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酒駕害1命1截肢 男判2年

中央社/ 2014.01.18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8日電)林姓男子酒駕上路,撞飛2名剛滿18歲的少年後逃逸,導致1死1截肢的悲劇。最高法院依公共危險等罪判處2年徒刑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雲林縣35歲林姓男子於民國101年間酒後開車上路,行經雲林縣虎尾鎮文科路與光復路口處後,以時速60至70公里的速度撞上走在外側車道的葉姓、黃姓少年,隨後駕車逃逸。

葉姓、黃姓少年遭撞後往上彈飛,碰撞駕駛座前方的擋風玻璃、引擎蓋,再跌落地面,葉男再往內側車道摔出;葉男送醫後不治死亡,黃男則接受左側膝上截肢手術。

最高法院維持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定指出,林男酒駕,犯案時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62毫克,導致2名剛滿18歲前景甚佳的葉男枉死、黃男截肢。

法院審酌林男各賠償葉男父親、黃男新台幣300萬元,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肇事逃逸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全案定讞。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