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黃莉雅指出,路邊停車格是供全民使用,倘若該業者是以合理、合法方式將車子停到停車格內,交通局無法開罰。不過黃莉雅說,根據停車場法規定,汽車運輸業、買賣業、修理業、洗車業及其他與汽車服務有關之行業,應設置其業務必要之停車場,因此業者若符合上述產業而沒有設置專屬停車場,把公司車輛刻意停放在公有停車格,則有觸法之嫌,會請交通局再進行了解。
業者︰自有停車空間不足
昨日記者向業者查證,該公司經理許志強回應,近日因倉庫搬遷,新倉庫前停車空間不足,才會讓運輸車停在公有停車格;業者反駁,該公司運輸車僅有十五台,扣除自有停車空間後,最多是六至七台車會停在外面,不可能佔滿所有停車格,日後會盡量把車子停在公司停車場,減少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