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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憂第三方支付 商業司釋疑

中央社/ 2014.01.17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7日電)台聯籍立委許忠信今天說,第三方支付主管機關應為金管會;經濟部說,以電子商務角度擬定草案,關鍵應為支付業者信賴度。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許忠信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網路交易與電子商務是商業交易潮流,第三方支付是業者透過網路向不特定會員收取資金或儲值金,經濟部商業司擬定非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管理條例草案並送行政院審議,但草案問題百出。

他說,依草案規定,支付業者未來除收取網路購物儲金,可能也代收瓦斯費、水電費等公共服務費,支付機構累積龐大資金,若倒閉產生很大危害,且主管機關是不具銀行監理能力的商業司,恐對使用者保護不足,應將主管機關改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許忠信表示,草案擬開放外國支付機構於國內提供支付服務,可能包含中國業者,但未限定須用新台幣交易,可能導致中國支付機構在台灣直接用人民幣交易,及產生外匯管理衝突和漏洞。

與會的商業司副司長陳秘順表示,商業司以電子商務發展角度擬定草案,至於公共服務部分,取決於業主是否信任業者代收;例如學費能否在便利商店代收,由學校決定,透過合約進行。

跨境支付方面,他說,在台灣的交易為新台幣,若外國人消費,無論人民幣或日圓,都要換成新台幣,而換幣問題有跨境支付課題要處理,配合中央銀行做法。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會中表示,商業交易基礎不是金融監理環節,如果涉及儲值議題,兼顧大眾資金安全,須高度監理,草案也要求須交付信託或十足履約保證,若發生狀況,民眾較有機會拿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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