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支付命令詐騙新型態 立委擬修法遏止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2014.01.17 00:00
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有詐騙集團利用現行「支付命令」制度的漏洞,透過法院向被害人申請強制執行,被害人若未於20天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將依法確定,使得民眾莫名其妙成為詐騙集團的債務人。為遏止法律漏洞成為詐騙集團的溫床,立委將於下會期提案修法,強化支付命令聲請人的舉證責任。

一名黃姓婦人曾在2012年遭詐騙集團以檢察官、監管科名義寄發偽造公文,先後4次提領現金新台幣207萬元交給詐騙集團,直到詐騙集團車手被逮捕才暫告落幕。但事隔1年,被害人另外收到來自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她因為投資借貸欠款4,990多萬元,若未提出異議,就必須支付此天價。

黃姓婦人17日在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舉行的記者會中表示,由於她過去曾受到利用官署名義的詐騙,所以收到支付命令時,以為是詐騙集團偽造的公文書,就沒有理會,卻造成嚴重後果。因為依照現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若收到支付命令、沒有於20天內提出異議,就視同判決確定,成為詐騙集團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黃姓婦人財產的工具。

黃姓婦人聲淚俱下地表示,法院強制執行後,她連基本生活都有困難,甚至想走上絕路,她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她說:『(台語原音)我希望透過記者會能讓大家知道有這種騙局,不要再有下一個人遭詐騙就好,不然我現在已經是很痛苦的過日子了。』

被害人律師陳居亮表示,支付命令制度的設計是為迅速解決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糾紛,並減少司法資源,但現行條文並未強制要求聲請支付命令時應併同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只能看法院承辦人員的警覺性與是否夠細心,因此他認為有修法的必要。

江啟臣則表示會在下會期提出修法,加強支付命令聲請人的舉證責任;他並呼籲檢警提升詐騙案件的破獲率,以保障民眾的財產安全。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