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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設保護機構 力拼今年成立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2014.01.16 00:00
根據統計,在台灣向公平會登記的國內外傳銷事業有300多家,若扣除重複參加的部分,會員人數達270多萬人。為完備多層次傳銷管理,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平會今天(16日)表示,為讓傳銷糾紛能夠順利、儘快解決,法案賦予多層次傳銷設保護機構,公平會也將力拼今年底前成立,明年正式運作。

台灣不少人加入像是美商安麗(Amway)、NU SKIN(如新)等傳銷事業,根據公平會的統計,截至2012年底,向公平會登記的國內、外傳銷事業有363家,其中屬台灣公司的有309家,占比約85%。公平會的調查也發現,台灣人加入傳銷事業,多數是因為自己須使用傳銷事業的產品而加入。

近幾年傳銷事業引發不少糾紛,為完備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制,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希望未來有助於健全多層次傳銷交易秩序,其中備受關注的就是賦予多層次傳銷設保護機構。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保護機構將由多層次傳銷事業依營業額出資成立,並由傳銷事業商或是下線每年繳交會費,以維持機構運作。未來保護機構也將擔任仲裁角色,調解傳銷事業和傳銷商的糾紛,即使雙方最終走上訴訟,保護機構也可協助傳銷商解決資金周轉的問題。孫立群說:『(原音)若仲裁和協調仍無法解決問題,還是必須要訴訟的話,由保護機構可以代替多層次傳銷商來解決周轉上的問題,讓這些多層次傳銷商有比較多的資源來做訴訟。』

為求公平、公開、公正,保護機構未來屬性為財團法人,公平會為監督機關,預計年底前成立,明年正式運作。公平會也強調,有關所謂的「老鼠會」,由於沒有向公平會合法登記,因此若發生吸金或是糾紛等情事,受害民眾仍得循民事、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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