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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促對高公局提行政懲處

中央商情網/ 2014.01.16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4年1月16日電)遠通電收接連出包,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要求遠通負起應負的責任,交通部必須對高速公路局做出行政懲處。

交通部長葉匡時說,高公局長曾大仁對此事已提出自請處分。

遠通電收承包國道計程收費,但接連出包,引發民怨。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目前已確定沒有個資外洩情形,有關遠通電收在客服人員方面嚴重不足,交通部已要求改善。

葉匡時說,外界關心收費員轉置部分,遠通承諾6個月內100%轉置完成,3個月內50%轉置成功;高公局長並對此事已提出自請處分。

聽取葉匡時說明後,江宜樺特別提到,以包裝米為例,雖然降等級但卻沒有降價,他要求農委會對糧商採取更強硬態度。

提及包裝米、遠通這兩個案例,江宜樺表示,這雖是廠商、BOT業者出現的問題,但政府部門面對攸關一般民眾、消費者的重大權益,不應消極表示政府無相關政策或法律工具,而應更積極尋求法律與政策工具,積極保護消費者及社會大眾權益。

江宜樺認為,不應該只是道德勸說,必須讓相關業者負起應該負的責任,改善相關服務態度,以再次獲得消費者信任。他要求遠通必須負起所有應該負的責任,並儘速改善服務態度,以獲得用路人的信任。

此外,江宜樺也請交通部必須對高公局做出行政懲處,並且要求高公局一定要做徹底全面性檢討。

他說,遠通eTag有濃厚的公共設施色彩,高度影響民眾權益,部會不可輕忽民眾期待政府扮演的角色,必須要負連帶督導責任,積極要求相關業者符合民眾與消費者權利的期待;遠通也必須徹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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