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二、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02年第4季經債券持有人提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累計申請轉換公司債4張,合計轉換發行普通股5,96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9,630元。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