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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案可賺百億? 遠通喊冤:沒賺還倒貼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4.01.15 00:00
新頭殼newtalk2014.01.15 翁嫆琄/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才上路不久就狀況百出,引發民眾質疑遠通電收系統不佳為何還能承攬ETC業務,《壹週刊》今(15)日的報導即指出,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與政府高層關係良好,才讓政府不斷放水、包庇。報導更說明,扣除成本,遠通20年就可賺到1百億元的委辦費。對此,遠通電收則喊冤,ETC案非但沒有暴賺,目前累計虧損已逾38億,預計在12年後BOT合約屆滿時,ETC案報酬率為負值。

最新出版的《壹週刊》報導指出,遠通自2003年搶標ETC案開始,政府就提供各項縱容手段,包括「打9折全民買單、罰款拖延不罰、eTag無國外認證,及草率查核eTag準確率」等,讓遠通即使eTag狀況不斷,也不用擔心遭政府處罰。

另外,報導還說,遠通每公里委辦費為0.03554元,依1天150萬輛車平均跑50公里,遠通就能獲得260萬元,1年就有10億元,扣除營運、建置成本,1年還是能賺5億元,以20年特許營運期估算,遠通就可從ETC委辦案賺取100億元。

針對媒體報導,遠通電收則澄清指出,遠通電收於ETC合約期間,含計次系統建置、計程系統建置與後續更新汰換成本合計將超過100億。另外,遠通還提供免費eTag黏貼、OBU退費等,支出超過17億,加上每年需支出營運成本超過10億,20年營運成本合計超過200億,投資報酬為負值。

另外,遠通說明,依據ETC招商文件「因用路人使用電子收費預先繳納的押金及儲值額所產生之利息收入」納入「影響委辦服務費費率之因素」之一,因此報導指出通行費儲值金額利息收入,事實上皆用來減輕高公局支付遠通電收委辦服務的費用,並無車主儲值eTag金額之利息,遠通全收一事。

至於遲未繳納罰款,遠通表示,相關爭議遠通電收已依契約約定,提請由社會公正人士所組成的協調委員會處理,因雙方對協調建議無共識,因此再依約提起民事訴訟解決爭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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