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和興: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1/152.公司名稱: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1版6.報導內容:”法人評估…。在新、舊產品同步成長推升下,法人評估今年稅前EPS將上探4.5~5元水準。”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之報導係屬媒體自行臆測及善意推估,有關公司之營運計劃、營收及獲利等資訊,應以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為準,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