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欣科: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1/142.公司名稱: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臺證上一字第1021804669號函規定辦理,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揭露下列事項:(1)最近3年度及申請(102)年度前2季業績變化合理性。(2)銷貨集中之營運風險及因應措施。(3)購買產銷航太用電子線束公司AP Parpro Inc.100%股權之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暨對其之監督與管理情形。(4)近期存貨金額增加較大之原因及合理性。8.因應措施:相關內容均已揭露於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初次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