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雜貨碼頭裝卸作業自農曆除夕(1月30日)下午5時起至年初一、初二(1月31日、2月1日)停止作業,初三(2月2日)應船公司或貨主要求可彈性配合作業。農曆初四(2月3日)恢復正常作業,至於農曆除夕(1月30日)及農曆初三(2月2日)裝卸業者如因航商、貨主委託,需要維持正常碼頭裝卸作業時,裝卸承攬業者須於1月29日(除夕前一天)下午3時前填寫「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國法定假日棧埠作業申請單」向棧埠現場作業單位辦理申請。
至於貨櫃碼頭裝卸作業,其船期、貨源安排及貨櫃碼頭作業時間等,均由貨櫃航商自主管理,高雄港務分公司配合作業。
臺灣港務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籲請航商業者能提前規劃,注意裝卸作業調整時間,該分公司將全力配合各裝卸業者申辦作業,使碼頭裝卸作業順利,大家能平順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