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移植幹細胞治血癌 新藥免化療

中央社/ 2014.01.1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3日電)罹患非何杰金氏淋巴癌及多發性骨髓瘤的病人,需要移植自體幹細胞以預防復發,醫界發現,不移植幹細胞,可能會讓患者少活6年。

台大醫院內科部骨髓移植病房主任唐季祿今天指出,害怕化療、患者年紀太大、病情控制不良、無力負擔醫藥費、藥物療效不佳等因素,是患者未能自體移植造血幹細胞的原因。

2013年國際血液和骨髓移植研究中心(CIBMTR)統計指出,美國每年進行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的病患,以為多發性骨髓瘤與非何杰金氏淋巴癌的人數占第一、二位,使用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後,3成以上的非何杰金氏淋巴癌患者與超過半數的多發性骨髓瘤患者皆可有效延長存活期達6年。

唐季祿說,患者病情穩定控制後,最好要移植自己的造血幹細胞,以利預防復發及完全緩解,第一線的造血幹細胞增生藥物,需要先做化療。然而,約有2成5的非何杰金氏淋巴癌、與近1成的多發性骨髓瘤患者使用第一線藥物後,成效不彰,無法收集足量造血幹細胞供移植使用。

唐季祿說,造血幹細胞驅動劑的新藥上市後,患者經評估需使用時,可以不必先做化療,只要使用白血球增生藥物到第4天傍晚時,注射第一劑新藥,視蒐集到的造血幹細胞數量,如果數量不足,隔天再追加第二、三劑新藥,就可以準備自體移植。

新藥每劑高達新台幣22萬元,中央健保署最近列入給付;不過,第一線造血幹細胞增生藥物效果不佳的病人,才能改用新藥,每位患者最多可注射3劑。

根據民國99年癌症登記資料統計,非何杰金氏淋巴癌(NHL)每年新增病患約2300人,多發性骨髓瘤(MM)每年新增約500人。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