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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曝光 高公局竟允遠通用個資行銷

自由時報/ 2014.01.12 00:00
立委踢爆 eTag惹議又一樁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高公局允許遠通利用用戶個資行銷?立委蔡其昌昨出示高公局內部文件,其中竟允許廠商用車主個資行銷,五百七十萬eTag用戶,都有可能非自願成行銷對象。高公局官員表示,若引發爭議或疑慮願檢討。

蔡其昌說,根據高公局訂定「電子收費系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處理要點」,雖規定廠商(遠通)必須遵守個資法規定並保護個資不被竊取、毀損、滅失或洩漏,卻讓遠通使用個資行銷。

蔡其昌說,第十三條明文允許廠商利用個人資料行銷,雖應提供當事人拒絕行銷之方式,並未保護民眾不受行銷手段騷擾,簡直是圖利遠通。

蔡其昌說,這份處理要點也只針對廠商(遠通),並未對其他公部門調閱資料採取限制,刑事局要求國道車輛行車紀錄雖被遠通拒絕,但難保其他單位用其他理由蒐集行車紀錄,進行政治情蒐。

蔡其昌舉例說,五都選舉將近,若政治人物車隊裝有eTag,政治黑手透過警方掌控敵對陣營上國道的軌跡,將造成不對等競爭。

高公局官員表示 若有爭議願檢討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說,該處理要點還只是內部作業規範,若有爭議,願意檢討,基本上用戶個資僅用來進行電子收費業務,至於其他公務單位調閱國道行車紀錄,也將依個資法規定辦理。

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說,目前並未用eTag用戶或預約用戶個資進行任何行銷。

逢甲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說,高公局應顧及用戶隱私權,及不被行銷手段打攪的權利,限制遠通只能用在電子收費事務,不得拿來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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