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董氏基金會,在菸害防制法新制上路、實施大部分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禁菸政策滿5週年時,再次呼籲政府修法並重視吸菸問題。
董氏基金會公布每年菸害申訴統計案件,去年共接獲1011件申訴,相較於民國101年的606件、100年的647件,大幅成長;其中電子菸申訴案高達442件,101年只有12件、100年有39件,明顯成長。
隨著時代演進,菸品種類更多,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發起人溫啟邦說,紙菸盛行逾百年,現在是紙菸害未平,電子菸害又起,菸商阻撓各國制定律法嚴控,公然誤導消費者可戒菸且無害,透過行銷,誘使年輕人嚐鮮。
溫啟邦說,台灣自民國98年,將電子菸視為藥品管理,但空有法令無人執行,所以網路販售電子菸日益猖獗,不但專人兜售,夜市、路邊攤常買得到。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陳曼麗說,美國政府主張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的六大理由:1.禁止廣告促銷;2.禁止網路販售;3.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食;4.遵守菸品包裝警示規定;5.取得與吸食有年齡限制;6.趨向越來越嚴格管制。
民間團體建議,台灣政府應防範未然,速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避免電子菸成為年輕族群的入門及影響吸菸者戒菸的禍源。
國健署表示,目前電子菸都未經嚴格科學測試,至今並沒有任何已經通過查驗登記的電子菸,因此不能擅自製造、輸入、販賣、廣告等;由於電子菸含有尼古丁及添加有機溶劑或其他化學成分,釋放出來的物質仍是菸害,影響他人,未來會加強執法上網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