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也在洪姓通緝犯身上起出K他命60.2公克、安非他命0.4公克及吸食器等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縣府警察局刑警大隊今天表示,洪男民國98年間涉嫌妨害性自主、加重竊盜等罪被金門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應在去年8月間報到入監服刑,卻畏罪潛逃。
員警數天前發現金寧鄉某社區地下停車場停放一輛故障汽車,車內有棉被、換洗衣物與生活用品等物品,研判有人藏匿,經派員埋伏逮捕洪男到案。洪男供稱遭通緝以來四處躲藏,廢棄營區、空屋、汽車都是藏匿場所。
警方籲請民眾如發現不明可疑人士侵入,立即報警處理;警方也將持續編排「清樓專案」清查環境複雜、治安顧慮的出租套房、空屋、閒置營區等治安死角,防制發生治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