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最近向高速公路局調閱國道行車紀錄引發爭議,法務部已表示,不可漫無目的全面蒐集行車紀錄,此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事局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調閱主要目的在查緝犯罪。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國道通行紀錄本來就是作為電子收費的用途,半年前警政署有來文希望提供國道用路人資訊,但涉有個資法疑慮,高公局曾行文法務部解釋。
吳木富說,當時法務部初步提供的解釋,遠通和高公局還有疑慮,包括究竟能提供哪些行車資料,才不會涉及後續個資問題,這些都要待法務部界定後,高公局才能做決定。
刑事警察局最近向高速公路局調閱國道行車紀錄引發爭議,法務部已表示,不可漫無目的全面蒐集行車紀錄,此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事局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調閱主要目的在查緝犯罪。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國道通行紀錄本來就是作為電子收費的用途,半年前警政署有來文希望提供國道用路人資訊,但涉有個資法疑慮,高公局曾行文法務部解釋。
吳木富說,當時法務部初步提供的解釋,遠通和高公局還有疑慮,包括究竟能提供哪些行車資料,才不會涉及後續個資問題,這些都要待法務部界定後,高公局才能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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