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指出,由於民國95年公布施行「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後續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上述計畫已在102年12月底執行完畢,而特別條例則將於103年1月28日施行屆滿。
水利署表示,考量未治理地區仍受水患威脅,需持續推動辦理相關治理工作,因此行政院在先前康芮颱風後成立專案小組檢討過去8年成效,並決定自103年起研提「流域綜合治理計畫」。
水利署表示,後續將以6年分3期編列新台幣600億特別預算方式,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括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及交通部等編列預算並執行,盼能持續協助地方政府加速推動治水工作。
水利署說,目前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與計畫執行第一期(103及104年度)預算已分別由立法院及行政院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