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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漁業法規遭批 陸駁美沒常識

中央社/ 2014.01.10 00:00
(中央社北京10日綜合外電報導)中國大陸在南海爭議海域實施新的漁業法規,遭到美國批評。中國大陸今天辯稱,新法規符合國際法。

大陸海南省通過的「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在2014年1月1日生效,要求外國漁船進入海南管轄的南海海域前,須先取得許可。

北京當局對油氣蘊藏豐富的南海,提出了近乎全範圍的主權聲索,否認菲律賓、台灣、馬來西亞、汶萊和越南的相對聲索。

美方稱此漁業法規「具挑釁性和潛在危險性」,中國大陸外交部今天提出反駁。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說,根據相關國際法和普遍國際實踐及國內法的規定,「中國政府有權利也有義務對有關島礁和海域的生物及非生物資源進行管理」。

她在例行記者會上說:「30餘年來,中國有關漁業法律法規一直在正常實施,並未引起過什麼緊張。」

「如果有人非要說對一部業已實施多年的地方漁業法規作技術性修訂,會對整個地區和平穩定構成威脅,那不是缺乏起碼的常識,就是別有用心、居心叵測。」

越南一個與政府有關的漁業組織批評中國大陸新漁業法規,菲律賓也說,新法規升高區域緊張。

菲律賓外交部發言人耶南德茲(Raul Hernandez)說:「這些法規嚴重違反航行自由,及所有國家在公海捕魚的權利。」

他說:「我們已要求中國,立即對此新法規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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