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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在難安/年節將至 開心果爆糖精超量、年糕不合格

NOWnews/ 2014.01.10 00: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今(10)日公布1月針對市內傳統市場、賣場超市及連鎖餐飲業抽驗年節食品包含香腸臘肉、脫水蔬菜、年糕粿類、休閒肉製水產品、水產禽畜加工類、核果類與散裝糖果,共計抽驗160件,其中8件不合格,衛生局已要求違規業者立即下架,並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明,8件不合格產品中包含2件「糕粿產品(芋粿、原味年糕)」產品已二烯酸超量、3件金針、1件竹笙及1件高麗菜干二氧化硫超量、另1件「開心果」產品糖精超量。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1件「金針」為本轄業者進貨,因無法提供上游供應商資料,依違法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原味年糕」及「開心果」為本轄業者製售,後續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5件已函請來源地衛生局追辦,查證屬實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提醒民眾,部分業者為延長產品保存期限及鮮度,可能會添加少量防腐劑,但如果使用過量防腐劑,有可能造成食入後危害肝、腎功能,另二氧化硫能夠破壞酵素的氧化作用,能夠使食材不易褐變,有助於保存之功用,因此常被用來作為食品之漂白劑,但由於二氧化硫會以亞硫酸鹽存在於食品中,對人體有危害性。提醒民眾謹慎選擇商譽良好、完整包裝之產品並再次呼籲製售業者應確實保留進出貨憑證,落實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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