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開庭審理陳佳富殺人案,傳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蕭開平說明相驗情形。
蕭開平表示,由於案發後只發現一個頭顱,因此法醫的工作是研判傷口是死前或死後造成、死亡時間與發現時間的差異性、從微細跡證去了解用幾種刀具處理。
他說,死者鎖骨有受傷,胸鎖乳突肌有出血情況,顯示生前有遭受外力掐擠,而且部分跡證顯示,死者有可能未完全斷氣,即遭肢解。
蕭開平指出,死者頭顱內沒有血液殘留,很可能是凶嫌在最短時間內,讓血液全部流光。雖然死者身上有驗出藥物反應,但都是死者生前吃的治療藥物,並無安眠藥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