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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主題路跑之名、行大賺跑路錢之實」綠委:課娛樂稅?

NOWnews/ 2014.01.10 00:00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針對部份民間單位藉主題路跑活動,舉辦具收費的娛樂性質活動,是否課娛樂稅問題?由於屢傳主辦單位收費爭議,加上有「假主題路跑之名、行大賺跑路錢之實」已喪失路跑活動本質,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已在去年十月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研議,但教育部體育署卻對外說明指,主題路跑不符課徵娛樂稅要件。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薛凌10日表示,有關是否課徵娛樂稅之活動與項目是財稅主管機關的認定權責,且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也通過臨時決議,要求財政部對此提出是否課稅之研究,教育部體育署並非財稅主管機關卻對此發表非其主管業務的政策宣示,她對於教育部體育署竟然可以代替財政部賦稅署宣達課稅政策的發言感到不可思議,部會不同業務竟然可以如此「越俎代庖」的現象,實在是讓人傻眼。薛凌指出,提倡全民路跑活動是立意良好的好事,但近年來,許多民間業者看準國內盛行路跑活動,竟然常以主題路跑之名,在各地舉辦所謂彩色路跑、殭屍路跑、螢光夜跑等活動,由於每場都會收費,加上參加者眾,有些路跑比賽收費相當高,且活動型態逐漸多元,包含變裝、紀念品、表演娛樂設備等,這種以所謂主題路跑之名的收費式活動算不算是娛樂?是否要課娛樂稅?在在都有討論空間。為此,立法院財政委會為避免部份民間單位藉由主題路跑之名、行賺取報名費之實,特於去年10月提出臨時動議要求財政部對具娛樂性質高的主題路跑進行研議是否課徵娛樂稅,並獲得朝野立委通過。

薛凌指出,這幾年娛樂稅收大多不到20億元,過去在1971年、2007年數次修過娛樂稅法,但現在規範範疇似乎不明,而財政部對這類活動也沒有明確的解釋函令,認為應與時俱進重新考量。

薛凌也要求,財政部應立即依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決議,就部份民間單位藉主題路跑活動舉辦具收費之娛樂性質活動是否課娛樂稅問題提出政策說明時間表,而不是對此爭議放任無感甚至任由非財稅主管機關「越俎代庖」式的「無的放矢」,任令民間單位「假主題路跑之名、行大賺跑路錢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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