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51歲呂嫌獨居淡水,常出沒淡水學府路、北新路,靠資源回收度日,若在路上發現什麼「有用」的物品,就把它當成資源回收物,「順手」撿回家,所以犯下多起竊案而不自知。
強取水管 民眾怒報警
日前呂嫌走在路上見到民眾拿著水管在澆花,突然說:「我要幫忙清洗大樓樓梯,跟你借一下水管」,就直接把插在水龍頭上的黃色塑膠水管拔下帶走,事後也未還,物主氣不過遂報警,呂嫌也未到案說明,警將此案函送法辦,並列為通緝犯。
警方昨逮捕呂嫌後,到呂嫌家搜索,在滿是垃圾的屋裡,找到當初被「借走」的水管,直說:「為了這種不值錢的東西犯案,真是不值得!」訊後將呂嫌依偷竊罪嫌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