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眼的世界:別擋路(四)

立報/本報訊
12 年前
■黃懷軒

我並無意指謫某一個特定個人或單位,但多年下來,我在工作上遇到的國營企業、半官方單位及從地方基層到中央高層的政府單位,接觸過的公務員沒有成千也有上百,對執行業務真有熱情且敢於開創並承擔責任的人一隻手就可以數完。不論是積極的推諉卸責或是消極的僅依多如牛毛的規定辦事,不管是年長或年輕,說穿了公務機關內絕大多數人總是抱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求不出事的心態。

當案件執行過程中明確知道有可預期的問題或是有很高風險不會有好結果的狀態下,不論明說或暗示,我已不知聽過多少次公務機關的承辦或官員表示只要沒有違規違法不出事可以結案就行,好壞成敗只要推給廠商就可以;更有甚者,還希望開導我們要有這樣的心態好保護自己,不要太認真,一切都是為大家好。我不知道曾當面和我說過這些話的公務員他們心中所指的的大家是些甚麼人,但我想應該只有他自己。

從路燈亮不亮這種芝麻綠豆大的基層瑣事到國家發展方向及策略擬定,公務機關掌管國家大小事,而在這組織裡的任何一份工作,不論大小,既稱之為「公」,自然不該僅是關乎個人的事。但顯然我們的公務制度將身處制度裡的人漸漸變成只在乎自己的利益,面對工作時思維及心態裡沒有大家,沒有公眾。這種狀態下光是想維持一種基本的公眾利益都有問題了,更罔論希望公部門可以有開創性的改變。國家政經狀況江河日下,弊案、民怨或是無用的硬體建設叢生,路不平、業不興,政府失掉人民的信任,其實都只是必然的結果。

台灣的政府總人事預算佔國家GDP的比率早已在1994年時就已超過英國,且直逼德國、荷蘭等經濟成長的先進國家,但台灣國內的民生與經濟狀況卻每況愈下。姑且不論近年來公部門的人事及退休撫卹支出已占年度稅收的70%以上(許多地方政府更將近90%)會造成國家多大的財政負擔。要想改變行之多年的沉苛制度肯定不會是太容易的事,瑣碎的法規程序、既得利益者的反對聲浪,無一不是挑戰。但只要我們可以真的開始檢討這種只進不出的公務員任用制度並做出改變,就已經可以向前邁進一大步。

不論是設計、創意或是其他產業甚至是國家發展的政策面向,我們要真能向前走,第一步就得先搬開陳舊的公務員任用制度這擋路的東西。

(展示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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