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台中市陳姓男子在民國88年與中國大陸籍邱女結婚,邱女與婆婆相處不睦,而與陳男離婚,但兩人持續有往來。
邱女在99年另認識蘇男,兩人交往而懷孕,邱女告知蘇男已懷他的孩子,蘇家在100年2月間前往邱女中國大陸老家提親,雙方聘金談不攏,但蘇、邱兩人仍持續連繫。
邱女事後找上前夫陳男,在100年6月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邱女在100年7月生子,登記為與陳男婚生子。
蘇男將邱女所生孩子的照片放在臉書,友人認為兩人有父子臉,蘇男起疑做DNA檢驗,控告邱女及陳男。蘇男並提出邱女與蘇母的對話錄音指稱,她因擔心蘇男爭奪孩子監護權,才與陳男辦假結婚。
邱女及陳男都否認假結婚,邱女辯稱,她告知蘇男懷了他的孩子,是為與他斷絕往來。台中地檢署去年依偽造文書罪起訴邱女,今天再以偽造文書罪追加起訴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