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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說明報載有關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評價及買回東森電視之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09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1/092.公司名稱: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103年1月9日工商時報B4版及蘋果日報B3版等6.報導內容:詳工商時報「東森去年轉盈 要發股息」及蘋果日報「東森國際出價 誓言買回電視台」報導7.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E-MAIL通知辦理8.因應措施:針對該新聞報導之內容說明如下:(1).報導所述多為本公司第三季財報數字及各項事業之市場狀況,至於關渡土地,確屬將依金管會規定依公允價值評價之投資性不動產,本公司已洽專業公司鑑價,惟將提高每股淨值5元之預期,純屬媒體臆測推估。(2).本公司現持股東森電視21.32%,若外資凱雷有意出售持股,本公司以合理價格向凱雷買回一向為本公司之立場,餘有關凱雷出售時程及其價格之預期,亦屬媒體臆測報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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