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東關係協會秘書羅坤燦說明,去年4月台日簽署漁業協議後,為落實協議並持續推動雙方漁業合作,在5月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並在台北召開第1次會議,建立了制度化的協商機制。
台日雙方漁業團體去年舉行2次會談,雙方針對漁船作業狀況及協議適用海域的規則展開具有建設性的意見交換。
羅坤燦證實,其中在去年12月進行的第2次漁業會談,台日雙方同意儘早召開第3次會談,進行後續協商事宜,但目前時間未定。
亞東關係協會秘書羅坤燦說明,去年4月台日簽署漁業協議後,為落實協議並持續推動雙方漁業合作,在5月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並在台北召開第1次會議,建立了制度化的協商機制。
台日雙方漁業團體去年舉行2次會談,雙方針對漁船作業狀況及協議適用海域的規則展開具有建設性的意見交換。
羅坤燦證實,其中在去年12月進行的第2次漁業會談,台日雙方同意儘早召開第3次會談,進行後續協商事宜,但目前時間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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