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每人限一輛免牌照稅車輛;因身心障礙而無駕照者,每戶以一輛為限。監委程仁宏、楊美鈴調查,截至去年六月底,全國身障者使用免牌照稅車輛高達六十二萬一千七百多輛,免稅總額六十五.八億元。
每戶一輛免稅條件 過於寬鬆
監委指出,現制依汽缸總排氣量適用的稅額全額免徵,使有能力購置豪華車輛的身障者或其親屬,減免的稅額較高,反之則較低,不符租稅垂直公平原則。
此外,沒有訂定汽缸總排氣量上限,也未考量親等、障別等條件,每戶一輛免稅的條件過於寬鬆,呼籲財政部、衛福部、交通部檢討改善。
交通部監理科表示,財政部去年七、八月曾為此召開跨部會協調,交通部建議「定額減免」,二四○○CC以上不補助,裝設有重型身障設施者除外,但最後方向仍由財政部決定。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也說,是否應檢討修法,訂出CC數限制,及明確「親屬」定義,財政部可重啟協商,衛福部會參與討論。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立法院第七屆會期初審通過,限制二四○○CC以下車輛才能免稅,二四○○CC以上、未裝置供身障者使用的固定特殊設備,不予免徵。但後來朝野立委對CC數有不同意見,交付黨團協商,最終未能三讀通過。
應加強稽查 避免污名了身障者
伊甸基金會、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皆支持應加強稽查,不該因政府稽查不力造成觀感不佳,導致污名了身心障礙者。
行無礙協會總幹事許朝富表示,有些有錢人,家有失能長輩或心智障礙的慢飛天使,申請身障牌免稅,確實有載用身心障礙家屬的事實。但身心障礙團體也發現,各縣市政府欠缺稽查人力,或根本沒在稽查,甚至有些身心障礙者已過世,親屬仍在使用免牌優惠,呼籲戶政、社政及交通監理單位應加強聯繫、定期清查。